注    册
密 码 忘记密码
保存密码         取消
注    册
密 码 忘记密码
保存密码         取消

我的日志

旅游度假区不能搞?

分类:规划见闻
2006.4.28 23:32 作者:旅游者 | 评论:0 | 阅读:0
 
 

在浙江做规划,听到一个怪说法,不能把旅游区规划为旅游度假区。说是省政府不批。真正奇怪了。旅游度假区还需要批么?说这个话的,竟然还是一个规划官员。常识性低级错误。

我在这儿普及一下基础知识吧:只要工商部门批准营业接待游客的(少量的漂流之类的项目需要旅游部门事先审核),就可以叫旅游区。旅游区按照度假功能的强弱,可以分为度假区(小一点的叫度假村)和景区。旅游度假区,只要企业愿意,规划部门批准,国土部门给地,工商部门给予注册,就可以营业。没有什么不可以建设的。旅游度假区的蓬勃建设,是旅游市场发展的需要。是不可阻挡的趋势。

国家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各省有省级旅游度假区,这个牌子,是需要政府审批的。但是,企业完全可以不在乎这个牌子。不去申报审批。照常经营。和酒店一样,只要可以住客人,就可以叫酒店(叫饭店也行,叫宾馆也行,这也是企业的自由),除非他要挂星级,才必须通过政府(旅游部门)的审核。

规划把一个地方规划为旅游度假区,是明确它的功能定位。要知道,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是有很大区别的。再一次声明,这不需要政府审批。

我们可以把一个度假区的发展目标定位为省级乃至国家级的,这也不是这个规划官员可以控制的。也许可以在一段时间内不再批新的省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牌子,但是,不会永远不批,市场也会自有评价!

多少管规划的官员根本没有学过规划啊----还到处黑着脸指手画脚----

 
博客网版权所有

你可以通过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http://luyouguihua.bokee.com/viewdiary.10900824.html

            一个很差的旅游规划 上一篇 | 下一篇 为国家旅游局鼓掌

我的广告

我的搜索

文章评论

添加评论

已有0位对此文章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昵  称:  主  页: (选填)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