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日志
10月29日,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五十周年纪念大会上宣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已于近日出台,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如果擅自开展旅游活动,自行调整和改变自然保护区范围、界限和功能区划的,将给予降级处分。
呵呵。很多自然保护区盼着降级呢。最好摘了这个帽子。
为什么?因为影响发展。
很多自然保护区,当初申报的时候,就是稀里糊涂的。以为能够拿到一些经费。其实,自身的生态很一般,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保护的。申报下来之后,才知道上当了。
自行调整和改变自然保护区范围、界限和功能区划?很多的自然保护区,当初的规划就很不合理。杭州天目山的规划,把最有历史价值的古庙周边划成了核心区,那古庙怎么办?不开门?于是把路两边几十米划出来,作为试验区。可笑。野生动物的活动空间不是一个完整的区域,这么穿越?
不改变范围,但是照样开展旅游,这样的现象我们见的还少吗?一些山地,山头被划为核心区,但是游客自然地想登顶,不一样上去?
一些企业投资旅游开发,以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旅游吸引力,其实,很多自然保护区,风景最优美的,是在核心区内。试验区开展旅游?一点风景都没有。
对于地方来说,发展是硬道理。费很大劲拿个牌子,没有什么好处,反而是紧箍咒,谁乐意呢?
你降级就降级吧!最好,你给我摘调自然保护区这顶帽子得了。
——这是很多以后可能被降级的自然保护区的内心话。
你可以通过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http://luyouguihua.bokee.com/viewdiary.13380377.html
我的广告
我的搜索
定制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