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日志
“某某与某某又签订协议,建设无障碍旅游区。”
这样的新闻我们最近几年看的太多了。
但是我一直觉得不对劲。
一个游客从这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旅游,有障碍吗?没有。他尽可长驱直入。
有的报导说,要出版跨省旅游图。好象没有图也是一个障碍。这个应该是企业行为吧?出版社有利可图的话,他出得会很快!
障碍在哪里?其实是在旅行社。
建设无障碍旅游区,实质性的内容仅仅在于旅行社带团到一个地方去旅游,可以不必在当地找旅行社接待,不必用对方的导游。这么大一个名称,就这么点内容。
至于旅行社到外地设置分社经营一事,本来就是《企业法》有规定的。
这就叫“雷声大,雨点小。”
大家都叫着要搞区域旅游合作,那我们就签个协议吧!
大家都签吧!签了几百个!30多个省市区,你和我签,我和你签,签字仪式不断,热闹啊!好象都有成就感。
只不过,国家旅游局躲到哪里去了呢?
你一个文件,全国无障碍,不更加省事?
不要再这样“玩失踪”吧。
你可以通过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http://luyouguihua.bokee.com/viewdiary.13631386.html
我的广告
我的搜索
定制广告